遊澳門 「漫遊通行證」自動開啟 電訊商日收38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15 12:51

最後更新: 2016/12/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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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消委會過去3年共接獲約2300宗與電訊服務收費有關的投訴,今年至今則有1370宗,主要涉及收費及格價爭議。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漫遊及長途電話服務時,要加倍留神,定期檢視帳戶狀況及收費。

張小姐8月往澳門旅遊數天,出發前無買手機數據漫遊服務,用酒店的WiFi上網,但回港後發現被收取190元的「5天漫遊通行證費用」,遂向電訊公司投訴,職員回覆指公司早於3月已實施新政策,用戶在澳門使用任何流動通訊服務,便會自動啟用每天收費38元的通行證,重申已發短訊通知用戶。

張小姐投訴指訂立合約時,並沒有同意此項收費服務,要求退款,經消委會調停後,電訊公司同意只收取張小姐2日通行證共76元的費用。

另一宗投訴涉及長途電話(IDD)預繳儲值服務,投訴人方先生3年前接獲電訊公司職員推銷國際直撥長途電話優惠,收費按用量計算,並先後兩次購買合共3800元儲值額。他今年農曆年前夕撥打長途電話後,IDD戶口剩餘3600元,但農曆年過後,該公司代表通知事主戶口只剩300元,變相有3300元「被蒸發」,遂核查帳單始知,每次收費為50元。 

事主其後發現該公司暗中已取消使用服務後播出的帳戶餘額語音訊息,經消委會調停後,戶口尚餘3566元 ,並聲稱客戶每次使用服務後仍可聽取帳戶餘額。事主終獲全數退回餘款。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外遊前要先了解電訊商的漫遊收費,如無需要,應先關閉手機的數據漫遊模式,或申請暫停漫遊服務;亦應避免一次過將長途電話預繳服務充值太大金額,自行記下通話時間和次數。消委會又鼓勵電訊商供消費者選擇服務的權利,提高收費及通話紀錄的透明度,加強消費者信心。